船公司提醒!马来西亚和加纳海关再出新规!
近日,中远海运发布通知,马来西亚和加纳海关再出新规!在此提醒货代货主及时了解新规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马来西亚
根据马来西亚海关最新规定,自2018年10月1日起,对于马来西亚进口及经马来西亚中转的货物,需要在单证中录入货物的6位HS CODE,如果存在不同种类的货物,须显示货值最高货物的6位HS Code。
▼通知如下
加纳
根据加纳海关及相关部门近期发出的公告,加纳CTN(Cargo Tracking Note)政策于2018年10月15日(船舶开航日)起正式执行。
根据规定,所有运往加纳的货物(包括过境货物),世界各地各装运港的托运人/出口商/货运代理均须使用提供的全球在线平台(www.ctnghana.com )取得有效的CTN号码,并连同装运指示(SI)一起提交给船公司,船公司根据要求在提单及舱单中予以显示。
在加纳,没有有效CTN号码的货物可能无法通过海关清关,并可能被处以罚款。由此可能产生的堆存费、滞期费、罚金等所有相关费用都将由货主自行承担。
▼通知如下
文章转载于海运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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