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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高速执行新的超限黑名单车辆拦截标准

2018-01-04 10:01:48      点击:
2017-12-28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南平高速公路支队

货车司机朋友们注意了

2018年1月10日起

福建高速执行新的超限黑名单车辆拦截标准 

新的超限黑名单车辆拦截标准执行时间

2018年1月10日零时起,福建省高速公路执行新的超限黑名单车辆拦截标准。

超限超载违法及认定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

 第五十条第一款:超过公路、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、限高、限宽、限长标准的车辆,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、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,不得使用汽车渡船。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,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,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;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,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、路线、时速行驶,并悬挂明显标志。

2.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

第三十三条第一款:超过公路、公路桥梁、公路隧道限载、限高、限宽、限长标准的车辆,不得在公路、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;超过汽车渡船限载、限高、限宽、限长标准的车辆,不得使用汽车渡船。

3.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

第三条第一款: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,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:(一)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;(二)车货总宽度超过2.55米;(三)车货总长度超过18.1米(四)二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;(五)三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;三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;(六)四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;四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;(七)五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;(八)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,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。


福建省高速公路超限黑名单车辆拦截标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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