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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起,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、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

2018-10-12 15:39:50      点击:


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9号


  为适应产业升级、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,自2018年11月1日起,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,涉及1585个税目。因最惠国税率调整,自2018年11月1日起,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,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。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。


  特此公告。


  附件:

  1.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

  2.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


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
2018年9月30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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